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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29
葉秀玉:「實價課稅」時代~不動產規劃新思維
明年元月起,不動產交易採用新制,國內房地產正式開始走向「實價課稅」時代。在明年之後,買賣不動產必須重新規劃交易稅賦,避免賺少繳多,因為買賣所得最高稅率高達45%。除此之外,在房地合一稅實施後,透過贈與房產給子女,也已非節稅最佳方式。
 
    立法通過房地合一稅後,房市13年大多頭宣告終結,過去賺到暴利的投資客,國稅局課不到稅;但此時,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明年上路後,代表低稅時代終結,短線投機客將逐漸絕跡,取而代之是自住客重返主流地位,尤其新制在「自用住宅」和「非自用住宅」稅賦差異大。
舉例說明:王小姐,在2016年1月23日買房,在2021年10月1日以2,500萬元的價格出售,原取得成本1,500萬元及費用100萬元,土地漲價總數額為200萬元。


若是未來換屋,亦享有自用住宅重購優惠;小屋換大屋(以金額區分)全額退稅,大屋換小屋之比例退稅。  
 
    根據內政部的資料,2014年贈與移轉房屋棟數達5.5萬棟,已創下新高,明年房地合一上路,由於舊制可享有依房屋評定價值辦理贈與,因此預期年底前將有一波贈與、節稅潮湧現。
 
    一般而言,在移轉不動產時,以贈與的方式是由於目前土地免課資本利得稅,在計算財產交易所得稅時,可以有壓縮空間;但在未來出售贈與房子,因房地合一稅實施,就沒有任何節稅空間,故在移轉時若以稅賦成本來看,原則上買賣會較贈與省稅。
 
舉例說明:吳先生早年買了數間房屋,預計兒子105年3月結婚時,移轉一間房子給兒子,將來可自住也可出售。但吳先生是用「贈與」還是「買賣」方式讓兒子取得,將來在出售時的稅賦,會比較划算呢? (假設移轉時房屋市價 2,600萬,房屋現值和土地公告現值共800萬,兒子於取得後經過8年以3,800萬出售,相關費用200萬,土地漲價總數額 500萬,物價指數120%) 。



經以上試算結果可見,以「買賣」方式移轉房子,在未來出售時將可節省相當可觀的房地合一所得稅。
 
    若您是多屋一族,又是高所得者(45%),原本就有計畫要將房屋移轉給子女的人,在房地合一上路前得把握時間了,因為在104/12/31以前移轉後只要持有兩年以上,仍然可以適用舊制,而舊制只針對房屋的所得計入綜所稅課稅,若子女的所得稅率在20%以下,依然有不小的省稅空間,但須注意贈與和買賣的成本是有差異的!
 
其實,對於贈與不動產或買賣不動產而言,充分清楚了解「房地合一稅」,是非常重要的事,掌握新稅賦實施要點,才能及早規劃因應策略,達到節稅目的!
 
資料來源:財政部賦稅署、工商時報、聯合報
                    IFPC國際理財規劃顧問股份有限公司(International Financial Planning Co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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