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專欄

2014-08-28
陳聖儀:華人家族基業長青的祕笈
      《孟子 • 離婁章句下》 有云:“君子之澤,五世而斬”。在古人的眼中,輝煌的家族事業大多經歷五代也就消亡了。 華人家族企業很多曾經發出過耀眼的光芒,事業成就顯赫,可惜光輝往往無以為繼,老店逐步失色,甚至家族生意終於走向式微,財富不斷萎縮,最終走不出中國人所謂的「富不過三代」的「咒語」,令人扼腕痛惜。

如何打“魔咒”,實現家族永續、基業長青的目標?

        中國人在過去三十年,經歷了從無到有的創造財富、擁有財富、管理財富、傳承財富,是財富歷史中一脈相承的命題。管理財富已經成為了多數中國人的日常生活所必須掌握的生存技能。個人財富急劇擴張現象雖反映出個人物質生活水準的大幅提升,但高速化財富積累也使得財富持有者陷入傳承困境,與財富數量相對應的個人意願和家族規劃已經難以通過傳統繼承方式得到實現。據《2013年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報告藍皮書》指出,截止2012年底,我國老年人數量達到19.94億,比上年增加891萬,占總人口的14.3%,中國已經全面進入老齡化社會。大量有待於傳承至家族二代成員或三代成員的家族財富,迫使年老家族成員快速完成財富傳承規劃,但對於家族資產形式多樣、財富總額巨大、傳承願景模糊的家族而言,財富傳承規劃的設定和執行絕非一朝一夕便可完成。

        另一方面,“少子化”現象催促家族財富傳承即時開展。對於現代家庭來說,這些獨生子女的社會生存及贍養壓力異常巨大,在接受教育、自主創業、結婚育子的初期需要得到上代家族財富的扶助;而如何將家族財富、家族文化妥當傳承至唯一繼承人,亦是財富家族現任掌門人的核心顧慮,家族企業接班人的培養尤為如此。不難看出家族財富傳承相較於個人財富管理而言更具複雜性與急迫性。

        除此之外,家族財富傳承因各家族具體情況常伴隨有家族文化定位、子女教育、財富投資、慈善規劃、資產配置等各類問題,加之中國人特有的文化情結與家族倫理特點,要想做一份利澤數代、高效合理的家族財富傳承規劃僅憑單一的財富傳承工具難以完成亦鮮有作為。相比於眾多財富傳承方法,家族辦公室從家族具體情形出發,則可以為複雜的家族制定細緻、靈活的傳承方案以實現並存卻各異的傳承需求和家族願景。

         家族辦公室所能提供的服務主要取決於各家族的需求和財富傳承規劃的長遠設定,各家族辦公室所提供服務的方向亦因此各不相同。就總體而言,家族辦公室主要就”三層規劃””雙重治理” 概念出發建立實現基業長青的“四大基石”,即家族治理、家族企業治理、家族信託、以及傳承規劃。為了實現家族(企業)保護、管理與傳承的目標,家族辦公室應採用法律籌劃、稅務籌劃、財富管理三大手段為家族(企業)提供全方位、定制化的投資管理與資產配置專業化服務。三層規劃與雙重治理是家族辦公室貫徹的核心行動準則。三層規劃是指家族成員、家族、家族企業的價值觀、 意願、戰略、財富管理;雙重治理則是通過對家族企業的平行治理,實現“雙重治理”的目標。

        自春秋戰國時對家族及家有 “家宰”制度為家族治理的鼻祖“家法家規”更是自古有之。家族辦公室遵循“家族治理企業化”的思路,通過構建家族治理結構與家族治理機制,妥善處理家族內部與外部利益相關加強家族成員間充分溝通,加深家族成員間的相互理解,提升每一位家族成員的幸福感,增強家族整體自豪感維持家族和諧。家族治理與家族企業治理從根本上解決家族(企業)內外利益相關者問題; 家族信託與傳承規劃解決了方法與路徑的問題以此為基石實現家族精神、人力資本、智力資本、家族財富有效傳承的家族夢想。傳承規劃涵蓋四方面:傳承內容、傳承物件、傳承的方式、傳承步驟,解決“傳什麼”“傳給誰”“怎麼傳”的問題。

李錦記四代家族傳承寶典
這家擁有125年歷史、四代傳承的企業,顯得格外有借鑒價值。李錦記集團在保持基業長青、家族企業有效傳承方面具有三個獨具匠心的創新秘笈:

  1. 確立了家族核心價值觀;
  2. 設立家族委員會;
  3. 制定家族憲法。

秘笈一:家族核心價值觀
        在100多年發展中,李錦記在未形成正式的家族治理結構之前,已從文化入手來維護家族和諧,避免分裂悲劇重現,同時也通過文化激發共同目標和代代傳承中的創業精神。期間,李錦記確立了其文化中的兩個價值觀:

 
第一個核心價值觀——“思利及人”
        李錦記的第一、二代創業者在經營中一直秉持著理解顧客、合作互利的經營觀念。第三代傳人李文達曾結合個人體會,摘取了“思利及人”四個字, 提煉為治家和經商的信條。“人”不僅包括李家傳人,也包括員工、消費者、上下游的商業合作夥伴,至競爭對手等,都屬於“我們”的概念。“思利及人”,就是做事如何有利於“我們大家”。在第三代傳承人的培育下,家族第四代又進一步將“思利及人”解讀為“換位思考”、“關注對方感受”和“直升機思維”三個要點。

       1980年代,曾有一家馬來西亞工廠對李錦記產品構成侵權,其蠔油產品的商標圖案與李錦記旗下的熊貓牌商標圖案極其相似。經過很長一段時間起訴,李錦記最終贏了官司,不僅該侵權工廠,連同銷售侵權產品的18家超市都要對李錦記賠償。但是,李錦記沒有要求這些超市把賠償交上來,而是從對方的角度考慮問題:建議它們改為銷售李錦記的正牌產品,並將賠償款當作李錦記產品的市場推廣費用。如此處理,讓那些面臨賠償的超市甚為感激,結果李錦記的產品很快在當地打開市場,銷量大增。這就是“思利及人”的價值觀在處理商業事務中所起到的作用,而不僅適用於家庭和公司內部事務的處理。

 
第二個核心價值觀——“永遠創業”
        這是李錦記在代代創業過程中得出的珍貴經驗。經歷兩次家變,憑著不懈的創業努力,兩次從負資產的困境中走出來的第三代傳人李文達, 深刻體會到創業對於家族延續、企業成長的價值。 他提出“守業是守不住的,只能不斷創業、創新”,即是“永遠創業”的理念。在“永遠創業”的觀念指引下,李錦記提出了“推廣中國優秀飲食文化、弘揚中國優秀養生文化”的遠大創業願景,激發更多家族成員參與創業。 同時將家族傳統的創業紀念儀式不斷正式化和制度化,以持續激勵後代的創業熱情。
 
秘笈二:家族委員會,內部培本固元
        在李錦記的發展過程中,曾經歷過兩次大的分家,每一次分家都使李錦記陷入負資產的境地。作為兩次分家的親歷者,李錦記第三代傳承人李文達大受刺激,但同時也得到不少教訓。為了不讓分家事件重演,2003年,李錦記建立了一個溝通的平臺 — 家族學習和發展委員會(簡稱“家族委員會”)。家族委員會,是一個家族成員相互交流的平臺,而不是頒佈家長意志的獨裁機構。家族委員會的中心工作不是如何改善李錦記的企業經營狀況,而是如何從戰略上規劃家族的發展。包括家族憲法、家族價值觀,以及三、四、五代的培訓內容等。

李錦記家族委員會設立了很多機構,每個機構各司其職,讓家族成員各得其所。各機構的職能分工如下:
  1. 學習和發展中心。負責所有家族成員的學習和培訓,制定對成長中一代的培養方案,其中尤其關注家族核 心價值觀的傳播。負責人由第四代成員輪流擔任。
  2. 家族議會。從屬於家族委員會,是全體家族成員(包括配偶)的溝通平臺。根據需要不定期舉行會議,討論需要所有成員共同參與的家族內部事務。如每年一次的家族旅遊。家族議會可由一名家族委員會成員提議,或由其他家族成員提議,經家族委員會批准召開。
  3. “超級媽媽”小組。這是專為媽媽們交流培養後代的經驗提供的溝通管道,家族內所有媽媽都參加。
  4. 家族慈善基金。主要負責家族層面的慈善事務,是家族承擔社會責任的機構。
  5. 家族投資中心。負責管理家族在業務之外的其他投資,也支持可行的新創業務。
  6. 家族辦公室。是家族事務的常設性支援機構。
 
李錦記的家族理念極有特色:有的家族企業會把核心目標放在“企業永續”上,而李錦記則把核心放在“家族永續”上。因為如果以企業生意為核心目標,一旦家族內部出現問題,生意其實也會跟著受挫。

秘笈三:家族憲法,不可逾越的紅線。
        “家和”,一定要有合理的家族結構作為保障。除了家族委員會,李錦記還制定了嚴格“家族憲法”, 用以保障家族成員家庭結構的穩定與和睦。

家族憲法被確立為所有家族成員必須遵守的根本行為準則,包括如下關鍵內容:
  1. 股權的繼承和轉讓:家族憲法規定股東須具有李錦記家族的血緣,但不限男女。股東想要退出,股份由公司統一購回。
  2. 家族成員的雇傭:家族歡迎家族成員加入家族企業,但必須在家族外的公司工作3-5年才能進入李錦記。 且應聘的程式和入職後的考核必須與非家族成員相同。 進入企業後工作出錯也要受處罰。
  3. 董事會:成員由家族委員會在對業務有興趣的家族精英中選擇出任,可聘請外部非執行董事。主席由家族成員出任,家族委員會每兩年召開一次會議選定董事會及各個業務的主席,主席可以連任。
  4. 家族委員會、董事會與管理層的角色分工:李錦記家族在家族憲法中對家族委員會、董事會與管理層的功能做了細緻區分,避免家族對企業的不適當干擾。

還有一個極為有趣的做法是:李文達與第五代子女還特別約法三章:不要晚結婚、不准離婚、不准有婚外情。尤其是後兩條,是其能否“參政議政”的必要條件。

具體講就是:如果有人離婚或有婚外情,那將自動退出董事會。之所以有此特別規定,是因李文達見到周圍很多朋友因家庭不合導致家族沒落、生意衰敗。

由於家族憲法的很多內容並不是針對當下問題的,而是給第五、六乃至第七代的,因此第三、四代成員經常需要思考的問題是:未來可能會發生什麼事情?

例如,第四代掌門人李惠雄發現:第五代對接管公司並沒有太大興趣,從小接受西方教育的他們普遍希望選擇自己喜歡的工作和生活。針對這種新情況,李錦記通過家族旅遊等方式,讓第五代瞭解家族使命、家族生意、家族成員的思想和方法,以期在無形中產生家族凝聚力,並對第五代起到潛移默化的作用。

 
我們可以發現家族治理至少在以下四個方面有利於家業長青 :
  1. 家族治理有助於家族團結,避免企業實體被分裂,保持企業的規模經濟和範圍經濟。對於華人家族企業,“諸子均分”是財產繼承制度最為普遍接受的指導思想,它常常導致“裂變分家”。“裂變分家”使華人家族難以累積大規模的資本,家族企業裂變為多個家庭企業,並喪失規模經濟和範圍經濟。
  2. 家族治理有助於避免部分家族經理人收購帶來的困境,李氏家族遭遇過這一困境。首先,家族經理人收購需要巨額收購資金。華人家族企業中家族經理人的收購通常以房系為單位,這對收購資金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李錦記的前車之鑒似乎說明了這個問題,李氏家族第二次家族經理人收購的資金為第一次的17倍,直接導致李錦記接近破產邊緣。其次,家族經理人收購容易引發家族衝突。幾乎所有的股權糾紛都伴隨著家族衝突,家族經理人與家族股東往往通常就收購價格爭執不下。李錦記的第一次收購後,李兆南和其它兩房不相往來;有時家族衝突甚至要通過法庭才能解決,如李錦記的第二次收購。對歷來重視“家和萬事興”華人來說,這種家族衝突顯然讓人難以接受。其三是,家族經理人收購最大的缺陷是治標不治本,使家族企業陷入“一分一合一治一亂”的怪現象。
  3. 家族治理可以確保企業家才能供給天然低代理成本的企業家才能供給是家族對企業最重要的資源支持之一。 家族治理運轉良好的家族通常由多個核心家庭所構成,這提供了企業家候選人的規模;而家族治理運轉良好的家族有利於孕育持續創業的家族文化、實施高效的創業教育,從而為家族的企業提供源源不斷地代理成本低的家族企業家。
  4. 家族治理促進持續創業、提升家業價值家族治理不僅僅對家族的企業而言非常重要,對於家族本身亦是不可或缺。隨著家族的繁衍,家族結構變得複雜,家族成員之間的溝通和交流減少,家族的共同價值觀、家族文化都可能隨之消失。家族治理幫助家族提升家族成員的交流,傳承家族共同價值觀和家族文化,從而確保家業是企業的家族的家業,而不是發生了異變的事業。比如,李錦記的李氏家族的使命是弘揚中國的優秀飲食文化、弘揚中國的優秀養生文化,這一價值理念的傳承必須通過有效地家族治理來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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