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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31
面對憂鬱症 商業保險+社會保險「保障不漏接」!


根據衛福部最新統計顯示,目前國內服用醫師處方抗憂鬱劑的民眾約有121萬餘人,相較於5年前漲幅超過2成,其中又以女性比例近6成居多,「女高於男」的主因不外乎女性職場與家庭蠟燭兩頭燒「很難不憂鬱」。對照台灣憂鬱焦慮患者比例倍增,南韓也不惶多讓,媒體斗大聳動標題:「南韓12年35藝人自殺被憂鬱症帶走......」,更以激進自殺方式相應,「憂鬱症如何『保』平安?『誠實告知』理賠勝算高!」,本周將進一步分析憂鬱症到底有多可怕,同時帶你一起來了解如果確診罹患憂鬱症,有哪些保險可以申請給付?

 

憂鬱症自我檢測  輕、重度判斷標準各異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發表最新報告指出,再過2年、到了109年,憂鬱症將與心血管疾病和愛滋病並列威脅人類健康的3大殺手。儘管自殺行為不能與憂鬱症完全劃上等號,平均有1成5的憂鬱症患者選擇以自殺方式結束生命,相較於一般人是4至10倍的比例,「憂鬱症患者的自殺率確實比一般人要高!」 

每位憂鬱症患者的症狀不盡相同,如何判斷自己是否有憂鬱症?根據美國精神醫學學會出版《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The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簡稱DSM)定義,將憂鬱症分為「重度憂鬱症」和「輕度憂鬱症」2種,判斷標準如下:

【重度憂鬱症-同時出現下列症狀5項或是5項以上】

●幾乎每天容易失眠或是有嗜睡症。

●幾乎每天感到疲累或是失去活力。

●並非因為飲食改變而體重明顯下降或是增加。

●幾乎每天因為焦慮而不能平靜下來。

●幾乎每天對於任何活動都不感興趣。

●幾乎每天感到自我價值低落或是有過分不合宜的罪惡感。

●幾乎每天感到專注力或是思考力不斷減退。

●反覆想到死亡、重複出現無特別計畫的自殺想法甚至已有過嘗試自殺的行為。 

【輕度憂鬱症-同時出現下列症狀2項或是2項以上】

●容易失眠或是睡眠過度。

●胃口不好或是吃得特別多。

●容易感到疲倦或是缺乏活力。

●精神不集中、注意力減退。

●對未來悲觀、有強烈的無望感。 

面對憂鬱症患者謹守「3不」原則 

根據衛福部一項最新研究調查指出,國內約有200萬人有憂鬱症狀,其中重度憂鬱患者更高達125萬人,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自殺高居國人死因第12位,平均每2.5小時就有1人自殺,而自殺死亡者近9成生前都有憂鬱症狀。 

「憂鬱症如何『保』平安?『誠實告知』理賠勝算高!」一文中,提及年僅27歲的南韓藝人因為飽受憂鬱症所苦而燒炭自殺,事後許多身旁親朋好友紛紛跳出表達惋惜之意,也遺憾他還在世時沒有多給予陪伴和關懷……;面對這些「好意」,專科醫師表示,憂鬱症患者與一般患者不同,有些對一般患者來說是正面、鼓勵的話,但是千萬不能對憂鬱症患者說,不僅無益問題的解決,還會幫倒忙。 

舉例來說,「明天會更好!」、「別人過得比你還慘……」、「不要老是自怨自艾的好嗎?」、「你很堅強,你會沒事的。」、「我懂你的感覺,因為我也曾經這樣過……」、「你到底在憂鬱什麼啦!」……等,其中的「眉角」如果沒有拿捏好,一句無心之語很可能因此將他們推向深淵……;那麼,該如何對憂鬱症患者說話? 

以下整理專科醫師建議面對憂鬱症患者時的「3不」原則:

1不、「不鼓勵」,不要一直對憂鬱症患者說些像是「加油、要努力」等正面、激勵人心的話。

2不、「不責備」,不要責備憂鬱症患者「都是他的錯」,或是強調趕快把病治好,一切都會變好,類似「出去走一走、跟朋友聚聚聊聊天就好了。」

3不、「不反駁」,不要反駁憂鬱症患者所說的話,只需當個「聽眾」靜靜傾聽就好。 


憂鬱自殺機率高  因屬「故意行為」不予理賠 

說到憂鬱症患者可以買保險?以「輕度」憂鬱症狀來說,投保前近2年內如果曾經有憂鬱症病史,承保機率並不高,但是如果超過3年以上憂鬱症病史未再復發,則是有機會可以通過核保;不過,如果已出現「重度」憂鬱症狀諸如:幻聽、幻覺、精神萎靡甚至嚴重者有自殺行為等,多數保險公司是拒絕承保的。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自殺因為屬於「故意」行為,不論是自殺死亡或是自殺未遂,保險公司都不予理賠。 

另一方面,如果是投保後才罹患憂鬱症,「住院日額型醫療險」是可以理賠的,但是必須要有「住院事實」,保險公司會評估是否有辦理住院手續、經醫師診斷為因疾病或是意外事故必須住院、確實在醫院接受治療等,再依實際住院天數給付保險金。 

除了醫療險外,憂鬱症患者也可以考慮投保「意外傷害險」或是「意外傷害醫療險」,只是部分保險公司對於憂鬱症等精神疾病患者的核保條件較為嚴格,並設定較高的保額上限。至於理賠方面,因為是非故意行為造成的意外事故,則可以獲得傷害醫療理賠金。 

如果被保險人在投保前向保險公司隱瞞病情,當下雖然順利通過核保,但是等到日後要申請理賠時,在保單生效2年內出險且一旦被保險公司發現是「帶病投保」,保險公司可以拒絕理賠並解除契約,同時不退還任何保費。 

為了避免個人權益受損,憂鬱症患者在投保前,需特別注意2項投保要點:1是不隱瞞病情、2是提供完整病歷資料。 

申請「重大傷病卡」可免部分負擔 

除了一般商業保險外,憂鬱症患者還能如何求自保?相較於一般商業保險,社會保險如全民健保和勞工保險「還比較有機會獲得保障」。 

其中,在全民健保方面,重度憂鬱症患者符合全民健保重大傷病範圍中第6項「慢性精神病」所訂的「情感性疾患」的一種,如果符合「臨床上已追蹤觀察超過半年以上」、「病情已影響患者工作及社交功能」等條件,即可申請「重大傷病卡」。 

保險顧問說明,享有重大傷病保障的最大好處在於,只要持有「重大傷病卡」的患者,對於該傷病相關治療及症狀處理,像是掛號、藥物及住院等費用,就醫時可免除自行負擔部分醫療費用。 

另一方面,重度憂鬱症患者還可以申請勞保給付,依照不同失能等級會有不同的給付標準,共涵蓋12個失能種類、221個失能項目及15個失能等級。勞保局指出,憂鬱症的申請案約有8成的核准率,其餘2成可能因不符申請標準而被退回。 

在請領金額上,如果憂鬱症患者病況已嚴重到精神分裂或是需要住院,可以請領最高等級1,200天日投保薪資的給付;不過,由於多數憂鬱症患者仍能自理生活屬於較輕微等級,通常只能請領最低日投保薪資的給付60天;舉例來說,假設申請人過去半年來平均月投保薪資為20,000元(20,000元÷30天=666元平均日投保薪資),如果請領第1級殘,則給付金額為666元×1,200天=79萬9,200元。 

 
溫馨提醒:
要如何申請「重大傷病卡」?只須備妥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健保卡、印章及醫師診斷證明書(30日內)至中央健保局或是各分局辦理即可。


文章來源出處 : 小花平台 https://www.happysunflower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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